重点工作 |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一、发挥中医特色优势的措施(10分) |
1.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
查阅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抽查不少于2项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措施的落实情况。 |
医院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中无中医内容,不得分;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 |
3 |
2.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 |
查阅医院上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抽查不少于2项发挥中医特色优势措施的落实情况。 |
医院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中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不得分;工作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5分。 |
3 |
3.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鼓励和考核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作为重要指标。 |
查阅医院相关制度、工作记录、近一年内的考核报表。 |
未制定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鼓励和考核制度,不得分;已制定,未实施,扣2分。
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无中医药特色优势指标,不得分;已建立,未实施,扣2分;考核结果未体现在科室分配方案中,扣1分。 |
4 |
二、人员配备(17分) |
1.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足的中医
药人员。 |
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占执业医师比例≥60%。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2分。 |
2 |
②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60%。 |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2分。 |
2 |
重点工作 |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二、人员配备(续) |
1.优化卫生技术人员结构,配备充足的中医药人员。(续) |
③护理人员系统接受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培训时间≥100学时)的比例≥70%。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2分。 |
2 |
④每个临床科室中(口腔科、手术科室除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人数比例≥60%。 |
每1个临床科室不符合要求,扣0.2分。 |
2 |
2.根据中医医院的等级和规模,合理配备医院领导班子人员和管理人员。 |
①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60%。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
每低于标准10个百分点,扣0.3分。 |
1 |
②医院主要负责人、业务管理领导和医务、护理、药剂、教学、科研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经过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系统培训。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现场访谈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局提出的科室、人员、药事、文化等相关要求的了解程度。 |
每1人不符合要求,扣0.5分。 |
3 |
③医院医务、护理、科研、教育等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正、副职负责人)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不低于60%。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
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0.2分。 |
1 |
3.合理配备临床科室负责人。 |
①临床科室负责人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或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比例≥60%。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
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0.2分。 |
2 |
重点工作 |
评价指标 |
评价方法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二、人员配备(续) |
3.合理配备临床科室负责人。(续) |
②三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中应有具备高级中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负责人中有具有中级以上中医专业技术任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六年以上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
查阅本年度人事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 |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每1个科室扣0.2分;医师类别不符合要求,每1个科室扣0.2分。 |
2 |
三、临床科室建设(25分)
|
1.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 |
三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12个(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针灸科、骨伤科、肛肠科、皮肤科、眼科、推拿科、耳鼻喉科),医技科室≥6个(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营养部)。
二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5个(内科、外科等),医技科室≥3个(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 |
查阅相关材料;实地考察。 |
每少1个科室,不得分。 |
2 |
2.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
实地考察。 |
医院名称不规范,扣1.5分;科室名称不规范,每1科室扣0.3分。 |
3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