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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4-06-13     浏览:1606次
中共望江县委办公室文件
 
 
 
 
望办发〔2010〕44号
 
 
关于印发《望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局级以上单位:
《望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望江县委办公室
                     望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7日
 
 
望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和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庆办发〔2009〕1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细则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细则,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确定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2)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7.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8.我县管理岗位分为4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到十级职员岗位(见附件1)。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9.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见附件1)。
10.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控制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县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具体控制标准按照省制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执行。(见附件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人社厅统一管理,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至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省人社厅确定。
1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聘用,由市人社局统一管理,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至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4.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见附件1)。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
(四)特设岗位设置
15.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设置特设岗位须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见附件2),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至市人社局核准。
四、岗位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7.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18.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1.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程序及权限
2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编制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控制标准,确定各岗位的类别、名称、等级,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3);
(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各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由主管部门初核后,经县人社局审核汇总,统一报市人社局核准;
(3)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县人社局商县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4)广泛征询意见。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
23.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24.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六、岗位聘用
25.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正、公开、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27.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对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组织实施
28.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1)准备阶段(10月8日~11月25日)。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认真领会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方法程序,摸清现状,积极对照相关政策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3)。《岗位设置方案》一要符合岗位设置政策规定;二要有明确的实施范围;三要符合规定的结构比例;四要有规范的岗位聘用办法;五要有岗位设置情况报告(工作过程、程序、详细的岗位设置方案、各类别、各等级的数量、设置的原因、岗位设置前后的基本情况)。各事业单位将制订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分别上报县主管部门初核、县人社部门审核。
(2)核准阶段(11月26日~11月30日)。县人社局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核准(见附件3)。
(3)实施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各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和规定程序设岗,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聘任,签订聘用合同。
(4)认定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填写《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见附件5),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负责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情况进行认定。
29.各事业单位在报纸制表格的同时须报各项表格的电子版。
30.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31.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岗位等级,突破结构比例。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县人社部门不予确定岗位等级和兑现工资。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2.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事业单位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
   2.安徽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申报表
   3.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
   4.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5.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批表
   6.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中共望江县委办公室文

 

 

 

 

望办发〔201044

 

 

关于印发《望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各局级以上单位:

《望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望江县委办公

                     望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027

 

 

望江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和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庆办发〔200913),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细则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细则,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确定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2)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50%。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7.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管理岗位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8.我县管理岗位分为4个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七到十级职员岗位(见附件1)。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

9.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的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的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见附件1)。

10.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控制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1∶3∶6。其中县属事业单位为1∶3∶6,乡镇属事业单位为0.5∶3∶6.5。具体控制标准按照省制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执行。(见附件6)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目标为: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11.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省人社厅统一管理,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至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审核后,报省人社厅确定。

13.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的聘用,由市人社局统一管理,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至市人社局,经市人社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

()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

14.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见附件1)

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为: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5%左右。

()特设岗位设置

15.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岗位核准权限予以核销。设置特设岗位须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见附件2),按照隶属关系,逐级报至市人社局核准。

四、岗位基本条件

()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7.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18.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9.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20.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21.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学徒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设置的程序及权限

2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编制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控制标准,确定各岗位的类别、名称、等级,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3)

(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各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由主管部门初核后,经县人社局审核汇总,统一报市人社局核准;

(3)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县人社局商县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核准;

(4)广泛征询意见。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领导集体研究通过。

23.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

24.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六、岗位聘用

25.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6.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正、公开、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27.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对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七、组织实施

28.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实施。

(1)准备阶段(108日~1125)。各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认真领会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方法程序,摸清现状,积极对照相关政策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并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见附件3)。《岗位设置方案》一要符合岗位设置政策规定;二要有明确的实施范围;三要符合规定的结构比例;四要有规范的岗位聘用办法;五要有岗位设置情况报告(工作过程、程序、详细的岗位设置方案、各类别、各等级的数量、设置的原因、岗位设置前后的基本情况)。各事业单位将制订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分别上报县主管部门初核、县人社部门审核。

(2)核准阶段(1126日~1130)。县人社局将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核准(见附件3)

(3)实施阶段(121日~1220)。各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和规定程序设岗,并按规定程序进行聘任,签订聘用合同。

(4)认定阶段(1221日~1231)。各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填写《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见附件5),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县人社局。县人社局负责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情况进行认定。

29.各事业单位在报纸制表格的同时须报各项表格的电子版。

30.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要充分发挥各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做好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31.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岗位等级,突破结构比例。对不按照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县人社部门不予确定岗位等级和兑现工资。情节严重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2.有关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持事业单位职工队伍稳定,确保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1.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表

   2.安徽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申报表

   3.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申报表

   4.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表

   5.安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批表

   6.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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