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中医院部分耗材招标公告
望江县中医院部分耗材招标公告
望江县中医院决定对部分低值医用耗材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来院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部分低值耗材(附件一)
二、投标人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取得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照,以及开展市场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相关资质。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投标无效);
3、《医疗器械产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4、《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
6、产品经营所必须的其他合法证件;
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中标资格,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三、投标文件
1、投标议价产品报价单(按照本院目录顺序附件三);
2、周边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期购进发票及清单复印件(每品种至少二家,要求复印清晰,模糊不清视为未提供。如无二家,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3、投标文件(一正二副)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至议价现场。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未按照规定顺序胶装成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四、评标与定标方法
1、我院招标工作小组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投标单位的报价、产品质量、服务、投标企业的信誉及其它各方面因素综合评定,对未中标的原因我院不予解释。
2、 本次招标耗材的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本院现行价格的90%。
3、所有耗材,需现场提供样品,以供评标时质量比对。凡不能提供所投耗材样品者,为无效投标,视为自动放弃该耗材品种投标。
4、中标后需按照医院要求及时配送。设立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等,不能按照我院要求及时配送者,其配送权顺延至第二中标人,中标后不能保证配送者,每个品种罚款人民币伍千元整,或取消其两年内参与采购医院其他医疗器械、耗材等采购项目的资格。
五、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7年12月22日下午2:30前。投标文件和样品可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至议价现场。
六、 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22日下午2:30。
地点:望江县中医院住院部一楼大会议室
七、联系人:王剑兰:13655567843
附件一、招标耗材目录望江县中医院低值耗材招标目录.xls
附件二、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三、投标议价产品报价单附件三:耗材招标报价表.xls